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的16名教师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立志从事教育工作;
(三)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服从分配,愿意为建德教育事业作贡献。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须在聘用后两年内(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应聘者除上述条件外,学历学位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2024届毕业生;
3.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2024届毕业生;
4.高考一段上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2024届毕业生;
5.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2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小学体育教师职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
(二)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准。
(三)报名地点:浙江省严州中学新安江校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路499号。
(四)现场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建德市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如实填写并贴上免冠1寸彩照;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有学校推荐意见并盖章)和复印件;
4.报名条件中有师范类、高考一段线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和高考一段线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5.报名条件要求的校级获奖证书和学校(学院)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有关专项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及其他能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
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无论在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五)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面试人数不受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与预签约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专场面试。面试为两轮,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70分为合格分。第一轮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U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U2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合格人员确定第二轮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第二轮面试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职位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进行预签约。预签约现场放弃的,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第二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先后两轮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均另行通知,面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4年8月底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四)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建德市教育系统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引进政策
(一)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安家补助
(二)给予专项招聘引进的教育人才生活补贴
注:“亲清在线”线上自行申请。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06997、8960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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